进口清关需要什么资料?

护肤品 0

一、进口清关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进口清关需要哪些资料,主要是看您这边是什么产品

给您列举一下进口产品需要的资料如下:

发货方准备

1. 卫生证书/植检证

2. 产地证(有产地要求的)

3. 发货人备案

收货方准备

1. 收货人/经营单位

2. 营业执照

3. 海关十位数编码

4. 商检十位数编码

5. 发票,箱单,合同,提单

6. 标签样张

7. 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清单

8. 收货人备案

具体产品具体对待即可,进口清关需要的资料并不多,代理报关公司让你提供什么你就提供一下即可

二、进口化妆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进口化妆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2.1报检

    

    2.1.1报检时间、地点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出入境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1.2报检资料的提供进出口化妆品的报检人应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报检,并提供相关资料。

    

     2.1.2.2进口报检资料

    (1)首次报检进口销售包装化妆品需提供《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样张/照、翻译件及企业申明(参考格式见附录四),再次报检并使用相同标签时,可在报检资料中注明,由施检部门确认;对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在报检资料中注明。对于检验检疫备案的免税经营单位进口的免税化妆品,可以免除中文标签样张。

    (2)进口销售包装化妆品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化妆品已获得有效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

    (3)特殊监管区内进/来料加工的化妆品申报出口时无需提供卫生部门的有关批件,但需提供贸易合同和原产地相关证明材料。

    (4)对来自列入“疯牛病”疫区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按照卫生部2002年第3号公告执行。

    (5)对来自列入“疯牛病”疫区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非禁用牛羊源性化妆品原料,须提供有效出口国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风险分析报告;进口非牛羊源性化妆品原料,须提供有效出口国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进口非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须提供出口国生产厂商出具的“非动物源性产品申明”。

    

    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的税率

    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

    增值税:统一为17%;

    消费税: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

     www.tradx.com

三、机场化妆品进口流程需要哪些单证

您好,

进口化妆品申报流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领取《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均简称《批件》),未领取《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件》而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国产特殊用途及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

所有进口化妆品(特殊及非特殊)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卫生部备案批准(具体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

手续流程:准备样品/资料---送检---准备送审资料----申报---取得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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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1.药监局备案周期:

普通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4个月左右。

特殊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6个月左右。

2.中文标签审核:

此项在进口通关进行,不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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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包括检验费、申报费等,具体见下表:

项目 单个产品费用(万元/个) 备注

检验费 普通 0.48~0.78

特殊 0.71~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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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如需代理进口报关公司,欢迎详情咨询

四、化妆品清关样品检测前要提供什么资料?

1.产品配方 (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如果有复配原料,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分别标出)。

2.使用说明书 (英文或者中文的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注:以上资料可先发电子版通过专业代理公司审核后再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如果为小语种,请提供外包装翻译(如委托第三方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4.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专业代理公司会提供表格签写)

5.产品样品 (需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30个(根据功能定))。

6.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的)。

7.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8.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果贵司计划准备配方和样品,请及早告知,专业公司会免费指导配方准备的格式以及样品要求。避免企业因为不了解法规准备的不合格,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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