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工程,由甲队承担,需工期80天,工程费用100万元;由乙队承担,需工期100天,工程费用80万元。为节省工期和工程费用,实际施工时,甲、乙两队合作若干天后,撤出一个队,由另一个队继续做到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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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甲队工作x天,则甲队完成工作量的x/80,乙队完成工作量的(1-x/80)。
由其支出工程费86.5万元,得100×x/80+80×(1-x/80)=86.5
解得x=26,即甲队工作了26天。
因为乙队工作了l00×(1-x/80=67.5(天),所以甲、乙两队合作了26天。
2.10000×1%/(1-98%)=5000